北京机动车报废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机动车报废办理流程
北京机动车报废办理流程如下:
1.回收部门对交购的报废车辆的单位要出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作为更新车辆的购车凭证。
2.报废车的收购价不得低于国家物价局统一钢铁收购,并在此基础上再加20%-30%,对零部件较齐全的要加强收购。
3.由国家物质局系统指定的单位收购。
4.符合报废条件的汽车不准转卖,违者由工商部门查处。
5.交销的报废车、其发动机等主要总成要基本齐全。对尚有使用价值的零件,可以拆下利用,但要登记并出具证明。
6.报废车要及时解体加工、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车架等几大总成的主要零部件,必须作废钢铁处理。禁止出售报废车的总成。
二、汽车报废标准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汽车报废年限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非营运车辆,汽车报废期为15年,摩托车报废期为10年营运车辆,每年强制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期为10年。但现在作为家庭用车的“私家车”越来越多,而且“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则放得很宽,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规定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车)正常使用年限为16年,延期使用期限为第16年至第20年,此期间每年检2次。从第21年起为再延续期使用期限,此期间为每年检4次,总使用年限没有上限,这意味着,如果自己的一辆“私家车”保养得好,各项性能达到车检标准,这辆车可以一直使用。